上个月21日,一个号称是新加坡首届天灯节的活动雷声大雨点小,参与者本应收到的天灯变成了飞不上天的LED灯,现场该有的食物摊位也没开张。
媒体探查后发现,原来是主办单位没获得许可证,也达不到民防部队的安全要求,上述两个重要的环节才无法进行,观众最终只看了一场音乐表演。
据悉,至少2500人买票参与这于圣淘沙举办的活动,票价为50新元,如今败兴而归的消费者,理所当然要主办方给予退款。
警方本月7日向媒体证实,已收到至少一个针对活动主办方的报案,调查正在进行中。
另外,新加坡消费者协会迄今也收到32起相关投诉。
消协会长杨益财回复媒体询问时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参与者应有权获得全额退款。
他表示,消费者为了放天灯才买票参加,主办方却没有预先通知就取消放天灯环节,并继续举行活动,这么做是不对的。
主办方的一名发言人回应杨益财时却声称,由于活动当天音乐演出等环节未受影响,而且有很多人参与,因此所售出的票无法退款。
发言人也说,待筹备工作完成后,主办方将会宣布活动改期的日期。
消费者一旦做这件事就失去索偿权
活动无预警取消或没按原定计划进行,在新加坡并非第一次发生。
2022年底,一场名为“新年倒数派对及无人机秀”的活动,在活动三天前突宣布取消,原因是其中一组表演者因故无法登台。
已购票的观众收到电邮通知后,向主办方索取退款(票价介于88新元至168新元),不过主办方被指“人间蒸发”,多名消费者要不回钱,也有人报警处理。
假如活动未如期举行、主办方又没有提供退款,本地消费者除了向消协投诉,也能通过小额索偿庭试图索偿,索偿顶限为3万新元。
然而,一旦消费者接受主办方提出的替代方案,就失去了索取退款的权利。
以上述提到的新年倒数派对活动为例,有消费者当时告诉媒体,主办方给予他们一个兑换代码,让他们能免费索取隔年倒数派对的入门票。但该名受访者说,他和友人都对这个方案不感兴趣,只想要回退款。
合盛律师事务所董事经理董智豪律师告诉《海峡时报》,假如消费者选择接受主办方的替代方案,那双方的纠纷将被视为已解决,消费者不能事后又改变决定,针对主办方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赔。
他说:
“因此,有些顾客会婉拒商家最初提供的补偿方案,以便下来能提出索赔,从违约日期开始起算的六年内,索赔仍有效。”
钱没要回来就得先花钱?
尽管有索赔管道,不过讨回钱财的过程并非直截了当,消费者往往也得先“付出代价”。
这是因为,若消费者想要消协跟进他们的案件,就必须先成为消协会员,那消协才有权代表他们与商家或活动主办方谈判。为此,消协会收取一笔象征性费用(nominal fee)。
根据消协网站,约七成的纠纷成功被调解。
一名要求天灯节主办单位退款的公众说,她购买的两张票一共100新元,但如果还要缴交27.25新元的会员费和其他行政费,又无法保证一定能成功退款,那她就有所保留了。
把投诉案件呈上小额索偿庭,也需支付费用。
若索偿额在5000新元以下,消费者得支付10新元的申请费(filing fees);若索偿额介于5000新元至1万新元,申请费则为20新元;若索偿超过2万新元,就得先支付相等于索偿额1%的费用。
有律师因此建议,假如有至少两名消费者要向同一个主办单位索偿,可将投诉合并为单一索赔再向小额索偿庭提交申请,从而节省开销。
话虽如此,小额索偿庭还是有权个别审理索赔。
另外,就算消费者在小额索偿庭上胜诉,假设主办方还是不肯还钱,案件就得转交民事法庭审理,要求强制执行庭令,届时又得请律师又是另一笔费用,分分钟可能比索偿金额更高。
售票单位保障消费者权益
这样看来,难道消费者总是较吃亏的那一方,遇上不良商家也未必能成功索赔?
幸好新加坡一些第三方售票单位有立下规定,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比方说,本地票务公司Sistic通常会在主办方成功举办活动后的10天内,才把门票收益发给主办单位。
Sistic官方网站也说明,如果活动取消或延期,“一般上会提供退款”。
合法票务经销商Ticketmaster也持相同立场,若活动取消会“允许退款”、活动延期则会按照活动主办方的决定,取消门票订单并退款。
售票网Eventbrite则允许主办单位制定不退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