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公布的预算案,相信不少蚁粉都有跟进了解。
预算案中,有帮助减轻生活负担的内容,也有协助国人提升技能的项目,但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的声明,也提到了两项和新加坡未来国运息息相关的资讯。
一个是新加坡将在2025年1月起,跟随全球多数国家脚步,将公司税的最低有效税率设在15%。
这意味着新加坡过去以税务优惠吸引跨国企业进驻的优势将被削弱。
第二个则是针对上述新税制所采取的因应方式——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简称RIC)。
简单来说,就是另辟蹊径,以留住跨国企业的心。
全球各国为什么设定最低公司税率?
先来了解为什么要设定最低公司税率?
简而言之,这是为了确保税务制度公平,让各大企业把该缴的税完完整整地缴出来。
大白话就是:避免各大跨国公司利用合法手段避税。
例如,有些跨国企业会将总部设立在低税率国家,但实际上在当地却没有人员进行实际运作,藉此节税避税。
为了避免更多该缴而未缴的税在上述操作中流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为此推动了名为“第二代反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2.0,简称BEPS 2.0)的新框架。
至今,包括新加坡在内,已有近140个国家表明同意落实该框架。
这个BEPS 2.0框架中共分为两大支柱(pillar)。
其中,各国对第二支柱已有较大共识,并陆续落实。
所谓的第二支柱,就是要对全球年营收至少7亿5000万欧元(约10亿8670万新元)的大型跨国企业征收最低15%的有效税率。
如前文所述,新加坡也将从2025年1月1日起,落实BEPS 2.0框架的第二支柱,并通过两项措施进行:
- 收入纳入规则(Income Inclusion Rule)
- 国内补足税(Domestic Top-up Tax)
以下是相关措施的细节:
收入纳入规则
在这项新规下,在新加坡设立总部的大型跨国企业必须为所有的海外收入支付最低15%的公司税。
国内补足税
如果一家跨国企业针对在新加坡所获盈利缴纳的税率低于15%,新加坡政府就有权将跨国企业在本地的有效税率补足至15%。
这是因为即使我国政府未征收这笔税款,这笔税款也会流向海外。
我们可以把国内补足税和前述的收入纳入规则放在一起看。
举个例子,如果某一跨国公司在新加坡所缴的有效税率未达15%,那就会在这家跨国公司所处的母国触发收入纳入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仍要在该国缴纳最低15%的有效税率。
为了避免这笔税收白白被其他国家征收,新加坡当局就能启动国内补足税,要求该跨国企业把在我国获得的盈利所须缴纳的有效税率,补足至15%。
其中的逻辑就是“不拿白不拿”:
随着全球开始实施最低15%公司税的新措施,你不拿满15%公司税,这些税款最终也会流向其他已经实施BEPS 2.0新框架的司法管辖区,所以不收是你的损失。
为何要跟进?
前面提到,新措施预计会冲击新加坡过去在税务方面对跨国企业比较诱人的优势。
既然如此,新加坡为何还要“傻傻”跟进落实相关税务框架呢?
原因是,BEPS 2.0框架已获得全球近140个国家同意,意味着征收最低15%公司税即将成为新常态。
一言以蔽之:你不收,别人也会收。
对企业而言,不管它在哪里,这笔钱最终都是得付的,差别只是付给了谁。
因此,新加坡再继续保持低于15%的有效税率,实际上对企业已不会有太多诱因。
新加坡大部分大型跨国机构都会“中招”
根据现行法规,尽管新加坡的一般公司税税率为17%,但当局会以鼓励经济发展为名,给予各种扣税(tax relief),因此实际上大部分企业所缴纳的公司税实际上要低上许多。
可以说,税务低廉是不少跨国企业选择以新加坡作为总部地点的原因之一。
根据官方数据,在本地营运,且年营收超过7亿5000万欧元的跨国公司约有1800家,当中有“大部分”目前所缴纳的有效税率是低于15%。
毫无疑问,新加坡明年起落实15%最低有效税率后,上述跨国公司所须缴纳的有效税率,极有可能会高于目前水平。
还能拿什么留住外资的心?
那么,既然落实15%最低公司税率已是板上钉钉,我们总不能坐以待毙,让新加坡这个区域枢纽从此丧失对跨国企业的吸引力吧?
预算案提到的另一个项目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RIC),预料将会是应对这项税制变革的及时雨。
在RIC计划下,企业若进行新设施投资、设立数码服务、专业服务和供应链管理领域的业务、进行研发工作,以及实施去碳化方案等,当中所涉及的开支可以获得“可退还的投资税收减免”,每个项目的减免比率可高达50%。
相关补贴除了可以用来抵消应缴的公司税,“可退还”(Refundable )这句也是重点,若企业未使用相关补贴,当局也会在企业满足补贴条件后的四年内,以现金形式退还给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税收减免和扣税(tax relief)不同,前者是直接减少征税,后者则减少可征税的收入。
根据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RIC)在企业的有效税率时将被当作收入,因此不会造成公司的有效税率下滑,意即公司理论上还是能用补贴来抵消须缴的税,但账面上来看其有效税率仍会高于最低15%的地板。
因此,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RIC)可谓是另辟蹊径,让新加坡在无法在降低有效税率的情况下,让跨国企业能有个想法:
“好吧,虽然没有低税率优惠了,但我们在这些创新项目上花点钱,获得税收减免,两者相互抵消,实质上应该等于少给些税。”
此外,由于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RIC)是要投资在政府划定的特定领域才能拿到,因此除了可减轻15%公司税的冲击,也能鼓励跨国公司投资在高增值和低碳绿色业务。
新加坡还有其他优势吗?
此外,新加坡的其他优势,以及未来可以争取的优势亦不可忽视。
除了RIC,政府也宣布额外拨出30亿新元投入“研究、创新与企业2025计划”(Research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2025),接下来五年会在人工智能发展投入超过10亿新元,同时也推出各项提升国人技能的措施。
当然,即使少了税务优惠,新加坡原有的优势,包括亲商环境、稳定的政治局势、法治秩序以及本地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力,对国际投资者仍会是重大诱因,这些部分必须持续保持。
与此同时,BEPS 2.0的第一支柱目前在全球仍未有明确的落实日期。
这对新加坡而言,暂时会是个好消息。
因为第一支柱一旦落实,一家跨国公司纵使以新加坡为总部,该公司在非新加坡市场赚取的盈利,也只能在它们顾客所在的司法管辖区被征税。
这类措施对新加坡这个国内市场规模较小的国家而言,将会是一大劣势。
无论如何,新加坡必须随时准备因应世界瞬息万变的经济格局。
短期来看,公司有效税率调高至最低15%后,新加坡在这方面的税收应该会有所增加,但长久来看,则不免面临跨国企业因税务优势丧失而选择出走的风险。
因此,如何持续在低税率以外寻找更多留住跨国企业的方法,以及吸引更多跨国企业,将会是新加坡在BEPS 2.0新框架普及后,保住商业竞争力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