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拾遗是一种美德。全世界或许只有新加坡有明文规定载客司机(尤其是德士司机)在每趟路程结束后,必须检查乘客是否有遗留物品在车上。
在新加坡的《公路交通条例(公共服务车辆)(职业执照及司机,稽查员,三轮车骑士及乘客行为)》下,没有检查乘客下车后是否有任何物品遗留在车上的司机,必须为违例行为负责。
本月初,就有一名德士司机无意间撞上了这个“枪口”。
他所载送的一名乘客将钱包落在车上,不过他并没有在乘客下车后“扫一眼”后座。后来又连续载送了好几名乘客,等到接获公司电话时,早已找不到钱包。他也因此收到陆路交通管理局发出的书面通知。(想看细节请跳到下面)
这起事件当时引起热议,也引发了思考:
乘客不小心把个人物品遗留在德士或私召车上,究竟谁该负责?
相信不少本地民众与红蚂蚁一样,不知道原来在上述情况下,司机也得负起责任,也可能会收到警告信。估计本地许多德士司机及点对点(point-to-point)载客司机,也曾面对过类似遭遇。
当局强调说,他们至今只发出过警告,从未惩罚司机。
部长:规定是为保护司机利益而非惩罚他们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今天在国会答复议员询问时也强调说,上述规定旨在保障司机权益,以免乘客把物品遗留在车上而让双方陷入纠纷。
“现有规定的出发点不具惩罚性,只是为了鼓励(司机)培养良好习惯。”
陆交局自2010年迄今,只发出五份警告信,从未因司机触犯条例而处以罚款或记分。
(编按:根据《公路交通条例(专用私人出租车及德士专业执照记分制度)》,若司机保留乘客留在车上的物品、或无法按原有方式保存留在车上的物品,可被计过5分至21分不等。)
议员为家人发声:规定不切实际
蔡厝港集选区议员黄文鸿发言时透露,他的父亲、舅舅和表弟都是德士师傅,他们想通过他吁请部长考虑取消这项不切实际的规定。
“实际上在交通巅峰时段,德士司机不可能为了前一组乘客是否遗留下物品而检查后座,包括掀起脚垫等,要求他们(新一组乘客)暂时不要上车。如果按照规定精神,这是不切实际的。”
无需掀脚垫,只需瞄一眼
许连碹部长回说,她很清楚这项规定在操作上有局限。然而,该项规定其实有清楚说明,司机“应在可行的情况下”执行。
所谓可行情况,就是无需每载一名乘客就下车检查后座是否有乘客遗留的物品。
“司机只要从驾驶座上,转头快速扫一下后座,这样检查就足够了。”
当然,乘客在下车前,也有责任检查有没有不小心落了什么东西。
许连碹也补充说,一些业者也会通过手机应用,提醒乘客下车前记得检查座位、带上所有物品。
许连碹也透露,陆交局正在重新检讨这项规定的必要性,以确保在鼓励司机们培养良好习惯的前提下,不至于在执行过程中,将过于繁琐(onerous)的做法强加在司机身上。
与此同时,当局也会一并检讨其他为鼓励点对点载客司机培养良好习惯而设定的做法。
本月初引起争议的事件
11月8日,讨论交通路况的脸书专页Beh Chia Lor发表了一则贴文,附上一名德士司机收到的一封来自陆路交通管理局的警告信。
陆交局在信中指出,经当局调查,该名德士司机在今年7月9日下午,没有检查车上乘客是否遗留了物品,因此给予他警告。即使该名司机后来托议员向陆交局上诉,依然“无法撤销警告信”。
该贴文也引述了涉事司机的话说:
“致所有同行,如果我们没在乘客下车后检查后座,查看乘客有没有留下或遗漏物品,而当乘客向陆交局投诉,我们就会收到一封严厉的警告信,且需为此负责。”
本地媒体事后找到了这名德士司机,才知道他驾驶德士10多年来第一次“中标”。他很担心自己可能就此饭碗不保。
三天后,担任全国德士师傅协会和全国私人出租车司机协会顾问的议员杨涴淩在个人脸书贴文回应此事时说,陆交局已决定撤回警告信。
当时她在脸书上写道:
“陆交局的目的是提醒司机执行这些良好做法,从没有司机因违例而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