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消委重罚Grab和优步 网友:惩罚来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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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4日 22:57
竞消委

竞消委为Grab列出了“三宗罪”

历经半年的Grab-优步并购案调查今天终于有了结果,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最终裁定,这项交易违反竞争法,罚款两家业者1千300多万元。

竞消委今早(24日)召开记者会宣布,优步需缴交罚款658万2055元,Grab则需缴交641万9647元。

竞消委:Grab实质车资涨10%-15%

Grab今年3月26日宣布收购优步(Uber)的东南亚业务,优步随后于4月15日在本地正式下线。竞消委说,那笔收购完成后,大大削弱本地私召车市场的竞争力,损害司机和乘客利益。

竞消委列出的“三宗罪”包括:

  1. Grab实质车资连续四个月上涨10%至15%。
  2. 多名乘客和司机投诉,Grab今年7月修改奖励计划,减少乘客可获得的奖励积分,以及增加奖励兑换所需的积分。Grab也减少了司机的奖励金额和次数。
  3. Grab的市场占有率从原来的超过50%增至超过占80%。竞消委表示,Grab强大的网络效应和市场占有率导致潜在竞争对手难以聘请司机和采购车辆,以扩充发展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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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消委首席执行官杜汉立今早也出席了记者会。(联合早报)

Grab回应:未在收购完成后调高车资

面对重罚,Grab今天迅速做出回应,重点包括:

  • Grab强调通过合法途径完成交易,且未在收购完成后调高车资。
  • Grab会继续保持交易前的定价模式、定价政策和司机的佣金并会定期将价格数据呈交给竞消委审理。
  • Grab表示很高兴竞消委完成了调查,也没有要求两家撤回合并交易。

最后一点应该是让Grab深感庆幸的原因,罚钱了事,往后照样是一家独大。这也是为什么,在许多网友看来,那1千300多万元的罚款对Grab来说根本无关痛痒。

一位名叫David的网友就称,与收购费相比,这点钱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更像是一笔交易费。

名叫Wilkie的网友也笑称,对他们来说,1300万是零钱随便拿,反正不会伤害他们。

根据美国《福布斯》杂志今年初的统计,Grab的估值逾60亿美元(约79亿新元)。而Grab在收购优步后,优步占有Grab 27.5%的股份,估值就有约20亿元。今年8月2日,Grab又获得了20亿美元(约27亿新元)的融资。如今竞消委只对他们罚款1千300万元,分量多重,相信蚁粉可以自己掂量。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才罚Grab,未免有些太迟。而且这对消费者而言,很有可能是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这位名叫Lily的网友说:“罚他们又能怎样?消费者根本无法从中获利!这种惩罚应该在并购之前就实施,如今还能取消并购吗?……现在罚Grab,后者然后再从消费者中赚钱,最终的输家会是谁?”

对于Grab声称他们并没有在合并交易后涨价,有网友就按捺不住了。

名叫Wayne的一名网友就称:“完全胡扯,在并购后价格显著提高了。”

难道消费者就注定是输家吗?即便是重罚也难以撼动Grab一家独大的局面,那还能打出什么牌让市场恢复竞争力吗?

据《联合晚报》报道,竞消委列出四大补救措施,协助市场恢复竞争力,确保其他业者能够公平竞争。这些补救措施立即生效,一旦被发现Grab违反了措施,竞消委将采取法律行动。

第一、要求Grab减轻对私召车司机的影响,允许他们转换平台。

第二、要求Grab保持其并购前的定价算法和司机佣金率。

第三、要求优步在满足“基于公平市场价值、提出合理报价”的前提下,将其租车子公司狮城租车(Lion City Rentals)的汽车开放售卖。

第四、禁止Grab与本地任何德士公司独家合作。

竞消委对Grab开出的罚金和上述四项硬性要求是否能消除市场垄断,还有待观察。

当局这次出重手惩罚私召车公司垄断市场的行为,相信也对其他行业发出一记警告信号。重罚企业以遏制垄断行为,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但这么做是否不利于企业创新和商业发展呢?那条线该怎么划,划到哪里,恐怕是当局要伤脑筋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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