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说二度犯规才开除 网民:每名学生难道都有一次偷拍洗澡的机会?

更新:
2019年04月24日 21:47
新加坡国立大学

别让NUS变成Nakedly Unsafe Shower。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句话红蚂蚁在上学时听得耳朵都长茧了,也同意每个人都应该有第二次机会,得饶人处且饶人嘛。许多宗教不也这么主张的,毕竟只有上帝才有权对人进行终审,凡夫俗子如你我在道德上谁也不比谁高尚。

先别急,红蚂蚁并不是在力挺这星期全城最热新闻“加坡国立大学女生洗澡被偷拍事件”中那名早已被网民口水淹没的男生;只是注意到国大本周一(4月22日)发表的声明中的那句“初犯者从轻发落,二度犯规才被开除”已经在网上召来各种冷嘲热讽。

国大副教务长(学生生活)林嫣熒教授当时接受《海峡时报》记者询问时说:

“针对初犯者,由于我们是一所教育机构,我们要给予学生机会。犯错的学生第一次面对国大纪律理事会(Board of Discipline)时,将面对一系列处分,但不会立即被开除。”不过,一旦有学生已经在国大校园范围外屡次做出“性行为不当”事件(sexual misconduct incidents),然后在国大校园内被抓,即使在校园内是“初犯”,也会被开除。

林教授的这句话在网上直接炸开来,比原子弹的威力还猛,网民们都很震惊于国大竟然如此“心慈手软”,“双重标准和是非不分”之间似乎只隔了一条模糊的线。

果然当天晚上,国大就被教育部长王乙康直接打脸说:

“国大管理层对犯下偷拍的男生处分明显不足 。那种二度犯规才开除的惯例不能作为一种标准做法。国大必须确保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们在校园内是安全的。”

网民在直呼痛快的同时,也揪着“二度犯规才开除”大作文章。

20190424-second chance.png

“等一等,有没有搞错,这是否意味着所有就读于国大的学生都有一次机会去进行性骚扰?”

20190424-entitled to one act of sexual harassment.png

“如果是口头上的性骚扰而给予第二次机会,灵活处理我还能理解,但这类性骚扰事件绝对属于零容忍的。”

20190424-verbal harrassment second chance.png

“说得是,否则那些服完兵役要去国大念书的阿兵哥们,在兵营里要大肆庆祝这个‘一个性骚扰的机会’了。”

20190424-celebrating one chance in camp.png

有网民说,犯规和犯法是两码事。既然犯法,就不能从轻发落必须接受制裁,付出代价后再给予机会也不迟。

20190424-not kindergarten.png

据《新明日报》报道,新加坡国立大学在过去三个教学年内,一共发生了26起为骚扰/非礼案,受害者男生女生皆有。

偷拍洗澡 — 11起:涉事者被学校罚款500至1000元,停学1至2个学期。
拍裙底风光 — 4起:涉事者停学1至2学期。
非礼 — 5起:涉事者停学1至2学期,罚款1000元。有一人因重犯被开除学籍,但最后上诉成功。

其他6起涉及性骚扰行为,包括露宝、偷窥、传色情简讯给女同学等。当中还有一起涉及学生到孩童厕所偷拍,涉事人被校方停学2学期,以及罚款1000元。

是的你没看错,没有任何一人被开除。看到这些案例,网民直接坐不住了。

“国大,这也太离谱了吧!三年多就有26起事件,然后他们什么都不做!如果不是Monica(马芸),他们应该依然会什么都不做!难道这就是我国最顶尖的学府给予年轻一代的所谓精英们的鼓励方式吗?”

20190424-26 incidents.png

20190424-not so easy.png

最逗趣的控诉,当属本地网红Mr Brown以Kim Huat(金发)之名,化身为“新加坡第一号正义使者”,制作了一段“控诉视频”来抗议国大的“不作为”。视频内容一针见血,句句声控都搔到网民心中的痒处。

(红蚂蚁将视频内以新加坡式英文作出的控诉浓缩如下,让大家也能让眼睛爽一下)

控诉一:

喂,别人洗澡也要偷拍,你是想怎样?想测试手机的防水功能吗?

控诉二:

拍了还道歉说:哦对不起我喝醉了,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啦,醉了就直接回家睡觉。你喝的是什么酒,这世上还有让人喝了就想偷拍女生洗澡的酒咩?什么牌子?难道是 Absolute Humsup Vodka(绝对色色伏特加)?

控诉三:

警方说像这类初犯,一般会给予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只有在二度犯法时,才会结合第一次罪行一起被提控。哇!这不是爽呆了吗?这么说每个人都有一次机会来偷拍女生洗澡咯,反正第一次从轻发落,第二次才会被控,好大方啊。

控诉四:

国大的惩处方式就是让该名男生停学一个学期,然后禁止他出入宿舍,还让他给受害者写道歉信函。写道歉信有屁用啊?有谁想看?如果我是那名受害女生,我才不要看这种信。让男生写长长的一封道歉信有何用?难道国大是想给他打分?道歉信写得好就能直接拿到A+成绩,然后修读(偷拍)摄影硕士学位?

控诉五:

国大施加禁足,禁止男生出入宿舍有何用?他根本都不住在宿舍里(是他女朋友住宿舍),这跟禁止金鱼去赌场是一样的,风马牛不相及。要禁足,就让他不能出入食堂、不能出入图书馆,甚至不能出入厕所啦,这样比较有效!

控诉六:

国大说:我们会让他停学一个学期。喂,这简直就是给他放假嘛,听说他还会在“放假期间”去实习,这算哪门子的停学?惩处意味着什么?开除才是惩处、停学一年至两年才是惩处,停学一学期只是拍了他臀部一下。

控诉七:

警方说要给予第二次机会,否则男生一旦坐牢就会有污点,前途就毁了。哎哟,听起来好像很惨哦。拜托!那位受害女生的前途就不重要了吗?难道只是因为他是大学生,精英中的精英,所以他的前途比谁都重要?害怕男生前途被毁怕他名誉受损,就不害怕女生一生都将因此蒙受心理阴影吗?

控诉八:

国大说,给机会嘛,他只是初犯,犯错两次才被开除嘛。喂,他可不是小学生,更不是中学生,他已经是一名成年人,一名服完兵役的成年人。那你说说看,到了什么年龄才可以受到制裁,难道要等到70岁吗?

金发最后建议说,不如国大出资多盖一间宿舍,专门让这些“性行为不当”的初犯者住进去,宿舍的名称就直接叫“Chee Koh Beh Hall”(色狼宿舍)

别让NUS(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美誉,一夜之间变成 Nakedly Unsafe Shower(赤裸洗澡不安全的大学)。

国大校长陈永财教授昨天发出180字电邮,就“偷拍事件”向校友道歉,坦言校方没给予女生足够协助。国大明天将招开师生全体会议(Townhall)来开诚布公讨论这件事。看来这件事还会延烧几天。

想分享你的文章?

请电邮:antseditorial@redants.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