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长周末,校花美女除了料理家务打理老小,少不得逛街血拼抚慰上班受创的心灵咯。想不到的是这周末网络世界竟然发生超级大八卦,而且跟美女有关,让校花沉寂已久的热血再度沸腾起来。
鄙国最重要的高等学府新加坡国立大学一个美女学生马芸(Monica Baey ,不是那个富豪马云哦)在社交媒体发出指控,说她去年11月某日在尤索夫宿舍冲凉时被一个化学工程系大三男生Nicholas Lim偷拍。
男生被逮个正着,人赃俱获,罪证确凿,她报了校方也报了警,谁知道警方经过两个月调查的结果竟然是对证据确凿的男生发出十二个月‘’有条件的警告’’,外加校方对他停学一个学期的处分。
女生当下就不能接受。但是女生还指出,校方对此给她的回复是——竟然是——这样的处分已经足够了,停学对他很严厉,因为他必须向家人解释自己为什么不必上学。
等等,校花肚子疼了,笑疼也气疼。可恨当年贪玩没学问,做不了大学教授,不过请各位有知识的师兄弟们指点一下,一个证据确凿的非礼风化案在以法律严厉出名的新加坡,是什么理由可以这样了事的?
“必须向家人解释自己为什么不必上学”,这处分真的非常非常严厉呀!
真希望我们的法官都能记取国大教授们的教导,以后判小老百姓偷窃啦、非礼啦,可以判禁止他们去上班,这样他们就得向家里解释自己为什么那么多天不必上班,真的会超级尴尬,无地自容,自尊崩溃,比死刑还难受啊!
因为无法接受,混血美女马芸决定透过网络诉诸舆论讨公道,她父母后来也公开表态支持她。
可怕的是,马芸说她公开事件之后,很快就收到上百个女生私讯说在国大遇过类似的事情。与此同时,网络媒体也有人挖出国大近几年有几十个类似的性案例以及处分结果,大多数的处分是跟那个林姓男生差不多,而警方调查后成案的极少。
大概是因为事情看起来几乎匪夷所思,才更加让人受不了。
别说外界普罗大众对大学的想象总是比较崇高,过去虽然没有手机和各种偷拍工具,校园也不乏登徒子,但本校花遇到听到的案例还是非常少的。你可别说现在女生穿着太曝露这类的话呀,欠揍是吗!
事情在一个周末就像煎鱼的油一样噼噼啪啪四处弹跳,很快超过两万人连署要国大加重对林男的处分。
国大在火烧屁股后马上宣布要成立检讨委员会,参考外国的处理方式。
奇怪!校花很想问,一所三万多个学生的堂堂大学,平常没有一个单位负责这种事的吗?
从网络挖出来的案例证明过去一直有啊,那么应该用什么标准处理,应该怎样改进在新科技的环境下对问题的处理方式,一个知识精英组成的大学管理层,从来不检讨改进的吗?非要有女生抛头露面舍身叫嚷,才要检讨?!
(此刻有没有一些贱男人在笑骂马芸不要脸了还不知道呢)
还要参考外国!笑死人了,本国法律从来我行我素,几时参考外国了?国大如果要参考外国大学怎么处理学生非礼案,拜托顺便参考一下人家怎么容忍学生示威,可以吗?
依校花看嘛,搞一个委员会有缓兵之计的嫌疑,国大应该先把平常负责学生非礼事务的主管教授免职,并公告周知,才能彰显大学校长和各级领导对学生的担当。
此事非同小可,今日报章报道,马芸美女说她的男朋友被林姓男生追问是不是一定要毁了他,她更担心对方停学一学期后回到学校彼此碰面后会发生什么事。
学校和警方的处理方式也让网民发出各种猜测,认为林男可能背景不简单,有靠山,所以被轻轻放过,企图息事宁人,因为林男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而一般非礼罪在新加坡都判得很重的呀!
有没有后台这种事情关系到湖水的深度,如果不公开透明,顶多大家继续猜,随便信,反正“刑不上大夫”这种事民间是相信的。不过真要是性侵非礼的事也搞特权的话就太可耻可恶了,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快那么多人签名啦。
不过不过,林男固然可恶,我却觉得大学当局更应该被追究呀。如果过去发生这种事都有依法办理,大学男生不是更懂得警惕,管好自己精虫不要乱冲上脑吗?会不会像一些网民说的,因为很多男生这么干了都能get away,就代代有人精虫上脑呢!
校花听人说,西方国家的大学很多都淫乱得很,校方都想掩盖性罪行。本地大学也是几万人的社区,难免乱七八糟的事,但是校内发生的明显违法的事,必须依法处理,大学校园不能变成法外之地,这点是肯定的。
对霸凌、性骚扰等行为,警方如果(我说如果)轻易放过,与处理一般社区犯法不同标准,那是不可接受的,而如果(我说如果)校方知情不报,更是知法犯法,不可原谅。至于校规要不要给年轻人机会,那要在国法处置之后才考虑。
我们是公正平等的民主社会,凭什么老百姓动辄得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却可以免于刑责!大学生巴闭啊?门都没有!(“好巴闭”是粤语很了不起的意思,读音近似“猴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