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是近来本地职场很夯的一个词汇。
事缘人力部上周宣布,新加坡将从今年12月起落实劳资政三方的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
这意味着,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雇主提出灵活工作安排的要求,雇主则必须在两个月内恢复是否批准,若不批准,也必须给予合理解释。
消息传出后,各种讨论不断,如果说是雇主和员工各有盘算也并不为过。
一定比例员工重视灵活工作安排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Randstad本周一(22日)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发现,带着“没有灵活工作安排就拉倒”(flex it or forget it)心态的本地员工不在少数。
49%的本地受访者表示,如果雇主要求他们更常在办公室里工作,那他们会选择离职。
42%受访者则说,他们不会接受一份“太不灵活”的工作。
在谈到一份工作最重要的元素时,也有更多人将工作生活平衡排在薪水之前。
诚然,这份调查是否具代表性值得商榷,毕竟从样本数、随机抽样,以及是否符合新加坡人口特征来看,该调查未必符合统计意义。
但调查还是带出了一项不可忽视的信息,即灵活工作安排在新加坡不再可有可无,有一定比例的员工,已经将之视为应有的福利。
至于对灵活工作安排不抱期待的员工,倒也不尽然是不喜欢这类安排,而是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和服务的公司规模,并不适用灵活工作安排。
雇主称或影响聘请本地人意愿
另一边厢,灵活工作安排相关指导原则出炉后,商界也有一定程度反弹,其中尤以中小型企业的反应最激烈。
据本地媒体报道,一些本地公司甚至坦言,一旦灵活工作安排成为常规,他们可能会重新思考是否继续聘雇本地员工,抑或是往海外寻找可远端工作的外籍员工,以此节约人力成本。
例如,一家数码市场行销公司就声称,他们会考虑聘请更多在马来西亚工作的员工,因为这么做的人力成本将比原来低四至五倍。
这些雇主没有明说的潜台词大概是:
既然未来员工不必太常出现在工作场合,那就不如用更便宜的价格聘请可以远程工作的外籍员工。
基于成本考量,本地部分企业早在灵活工作安排指导原则公布前,就已开始建立由本地人和离岸员工(身在海外远端工作的外籍员工)组成的混合工作团队。
指导原则公布后,这种情况应该会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
如此一来,在灵活工作安排下如何维持新加坡人在职场的竞争力,就成了重中之重。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颜晓芳就指出,提高新加坡劳动力的竞争力,是灵活工作安排常规化的关键。
这包括:本地员工必须拥有市场需要的技能,有能力达到企业所须的生产力,同时能取信于人的工作伦理也不可或缺。
必须先厘清的概念是,所谓的灵活工作安排,并非只有指涉居家办公这件事。
简而言之,大致可分为:
- 灵活地点;
- 灵活工时;
- 灵活工作量。
“灵活地点”可让员工在指定办公地点以外的地方办公;“灵活时间”则可让员工在不影响总工时和工作量的前提下,能在不同的时间点工作。
一些需要面向客户的行业如医疗、零售或餐饮业,或需要实地操作的工程或制造类工作,或许不适合居家办公,但灵活工时却是可行的,这能让那些家中有老人小孩须照顾的员工在照护责任与工作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
至于“灵活工作量”则包括将原本由一人担负的工作拆分,分由多人承担拆分后的工作量,并给予相应薪资。这类安排适合年长者或有照护责任的员工。
劳资政三方指导原则不具法律约束力,但也提到,灵活工作安排的本质是为了协助企业留住更多人才,并吸引那些因各种家庭因素暂离职场的看护者、年轻父母和年长者重返职场。
换句话说,雇主和员工的双赢,才是灵活工作安排的初衷。
如果到头来,雇主却以此为由,聘请更多不在本地的外国员工远端工作,无异于本末倒置。
现阶段对雇主而言,灵活工作安排的指导原则其实提供了一定程度保障。
灵活工作安排必须在商业上是可行的,不能因此造成营运成本增加或生产力下降。只要理由充分,雇主仍可拒绝落实灵活工作安排。
新加坡政府也须密切观察指导原则落实后的情况,并在必要时介入,以免本应惠及本地员工的灵活工作安排,变相成为本地员工求职和发展事业的障碍。
本地员工则必须思考:能现身办公室工作既然已不再是卖点,自身是否具备更不可替代的技能将是关键。
随着新加坡迈入老龄化,未来职场上需担负照护责任的员工,以及仍有意工作,但无法负荷太大工作量的年长者恐怕会越来越多。
此外,面临生育率下滑的新加坡,有必要让更多年轻夫妇安心生育。可以让他们在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更趋平衡的灵活工作安排,应该也能起到“催生”作用。
因此,把员工从既定僵化工作条件解放出来的灵活工作安排,无疑符合整体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纵使道阻且长,劳资看法有所分歧,各界也应持续对话,找出最大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