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区垃圾屋腐尸悲剧反思:如今的居委会形同虚设?

更新:
2019年10月03日 19:51
垃圾屋

远亲近邻都不理。

最近看新闻得知,勿洛北1道第519座组屋传出发现垃圾屋腐尸,68岁的男子死在厨房里,却因为垃圾堆到天花板,变成腐尸才被发现,市镇会跟查案的人员费了很大的劲在臭气熏天的空间里清理出走道才找到尸体。

20191003-Bedok hoarder.jpg
勿洛北1道第519座组屋的“垃圾屋”。(联合晚报)

接着又费了一两天才把整个屋子的垃圾装满十几个垃圾箱移走,才搬出尸体。最吓人的是,同一座组屋还有另一个单位也是差不多这样,邻居们都很担心着火或者再出现一具腐尸。

20191003-view front door.jpg
从门口看“垃圾屋”。(联合晚报)

同一天的新闻也报道,联邦弯第100座组屋也有一个这样的单位,垃圾甚至满到铁门关不上,屋主只能用锁链锁住铁门。其实为什么需要锁,有谁敢进去偷东西?就算敢也进不去啊。

20191003-female hoarder.jpg
联邦弯第100座组屋的“垃圾屋”。(新明日报)

像这样的居民和他们的垃圾屋,多年来陆续有新闻传出,不过这次连续几天密集发现三间,看照片和画面真的很令人震撼。

我相信如果蚁粉愿意把自己知道的个案通报上来(有照片更好),一方面可以帮助有关当局注意,另一方面也一定可以让我们看出某一种社会现象。

这种现象当然令人摇头、难过,在感到恶心、受不了的同时,如果知道个案不少,那是必须引起正视和深入研究解决的。

被揭发的案例中,我们只能经由媒体报道,才知道邻居的反应,很难想象跟他们做邻居那么多年的心情。

但是有这样的邻居,为什么其他人都没有寻求帮助?很多人的回答是有通知市镇会,市镇会最终是拿不出办法,于是个案一日拖过一日,一年拖过一年,直到这些人年纪越来越大,精神状态也越来越恍惚,最后等待某种事情发生。

20191003-2016 hoarder.jpg
2016年,九旬轮椅老妇位于大巴窑8巷第222座组屋的四房式住家,常年让媳妇和孙子囤积垃圾成山,当局前往清理垃圾屋,却遭到老妇的媳妇和孙子大闹抗议,双双遭警员上铐逮捕。(新明日报)

现代心理学已经确认,“强迫性囤积”(Compulsive hoarding)是一种心理疾病,属于强迫症的一种,需要接受治疗。我们从新闻事件中可以感觉这些老人家有相当明显的这类症状。而且他们一般都是独居,独居的理由当然很多,但是独居的后果是他们的心理症状会越来越严重。

20191003-woodlands hoarder.jpg
兀兰组屋区一名61岁妇人的“垃圾屋”。(海峡时报)

新加坡组屋社区生活一般还是有人情味的,邻居之间的往来或者相处就看个别情况,我看过很亲密如一家人的,也看过如敌人的,当然大多数像会点头的陌路人。

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很多人对谈不上熟悉又还有怪癖或者坏脾气、家境复杂的邻居,免不了要避而远之。这是我们社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怕事心理,也是明哲保身的哲学。这是很不健康的。

过去在甘榜,左邻右舍平常互相探听的习惯虽然也不好,很鸡婆,但是同时也有在困难时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的习惯,可惜这些都没有在组屋环境重现。

20191003-tampines.jpg
淡滨尼12街第157座组屋的“垃圾屋”失火,住在里面的独居老人来不及逃脱被烧死。(联合早报)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这些可怜(对他们邻居来说或许是可恶)的老人家最终下场会那么凄凉,远亲近邻都不理,仿佛天地神明也弃他们而去,一片孤独的灵魂随着时间的流失逐渐萎缩成一颗真空宇宙中的飞石,没有方向,没有指引,无助也失助。

那么我们要问,我们社会有没有机制应对这种现象这些人?显然是有的。按照新加坡的制度,除了市镇会,几乎每一个住宅区都有居委会,居委会上面有公民咨询委员会,很多社区或者邻近社区都找得到社工团体的办事处。很多社工组织长期接受政府的补助,协助社会底层的照护工作。

这样的机制可能不够完善,以致我们不能及时发现一些很急需要援助的个案。最近那个铁锅煮尸体的案子,就竟然经过五年才意外被发现。

这些案例说明,目前最深入基层的居委会组织的功能,有必要加以检讨。居民委员会的设计开始于1978年,按照人民协会的网页介绍,它的功能是促进社区的和谐,由当地居民组成,为当地居民服务,并且与其他基层组织和政府部门协调合作,改善社区硬体设施,维护社区安全,当然也包括下传政府政策与资讯给居民,同时上传民情给官方。

20191003-Yishun hoarder house.jpg
义顺81街第820座组屋九楼的一个单位出现“垃圾屋”,独居男子在屋内和屋外走廊堆满杂物。(新明日报)

但是据了解,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一些居委会成员并非当地居民,而是来自其他地区,在当地基层办事。这样的外地居委会成员有多少比例,没有数据很难说。但是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值得探究,不过我认为比较可以被接受的理由是“当地居民没人愿意挺身而出服务社区”。如果不是这样,居委会没有理由排除当地居民的参与服务社区。
 
为什么居委会成员由当地居民组成最理想?因为居民生活在那个社区,他们一定最关心社区的一动一静,也比较愿意想方设法协助社区居民解决问题。

20191003-volunteers.jpg
本地义工组织“让希望活下去”的志愿者们会定期上门帮“垃圾屋”的屋主清理环境。(让希望活下去面簿)

当然,这样说不等于认定非当地居民一定不关心当地社区,但是除了一些专业事务或许社区内没人才协助做出决定,一般居民之间的窜门、互助、精神或物质支持,发现问题,乃至陪伴,大概只有左邻右里才做得到,也愿意无偿付出。只有这样的结构才比较可能重建甘榜的温度。

因此一个疑问就是:多少比例的居委会成员是当地居民?我们可以接受一定比例是“外地”专才,但最少应该有一半是社区里的居民。如果居民参与度不高,那更说明我们需要加强社区意识乃至关心公共事务的公民意识。如果居民连自己社区的事务都漠不关心,一切等政府来做,各人自扫门前雪,那是整个国家的一大危机。

我真心相信只要充分授权并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一定有足够人选愿意站出来。很多老社区的居民过去因为教育程度等问题无法奉献,但今日组屋居民平均教育水平都提高了,我们也应该检讨基层组织的构成,让居民更投入关心社区,避免组屋区成为孤独者的失温星球。

想分享你的文章?

请电邮:antseditorial@redants.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