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指导原则将于今年12月1日生效的消息,让一些新加坡打工仔雀跃不已。
想一辈子居家办公,再也不踏进办公室一步的人可能觉得梦想终于实现了,一些网络媒体甚至打出“新加坡实行四天工作制?”这一类的耸动标题,老板们相信也都在各自的心中盘算着。
大家心里想的嘴上未必敢说,但今天(5月7日)的国会上就有九名议员针对这个课题提出询问,替大家代劳。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颜晓芳答复议员询问时说,灵活工作安排虽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行业和工作,但可让上班族兼顾看护责任、年长者能灵活工作,长远来说有助进一步释放本地劳动潜力,让劳资双方达到双赢。
红蚂蚁为大家简略整理议员的口头询问和颜晓芳的答复,以及老板和员工都必须注意的几个要点:
为什么要推行指导原则,不是由公司和雇主自行解决?
“灵活工作安排指导原则虽然将在12月1日落实,却不代表所有公司到了那一天都必须提供灵活工作安排。
推出指导原则的目的,完全不是要干涉公司该如何针对员工提出的灵活工作安排做决定,但前提是雇主必须通过妥善的流程评估员工的要求,并给予答复。”
拒绝推行灵活工作安排的企业,会受到处分吗?
“新加坡劳动市场紧缩,拥有熟练技能的员工和人才总是不够......我们到其他国家考察时发现,在劳动市场紧缩的情况下,就算没有立法强制灵活工作,想吸引并留住人才的雇主都会自行提供灵活工作安排。
单在去年,提供灵活工作安排的本地职缺比起没有类似安排的职缺,吸引了多两到三倍的申请。所以雇主和人力资源业者现在都知道灵活工作安排的价值。”
落实指导原则后,有多少公务员会受益于灵活工作安排?
“公共服务采纳灵活工作安排,但是跟私人企业界一样,主管和管理层都必须有足够的空间,跟下属讨论怎么样的灵活工作安排才行得通。
而且,不能只照顾到申请灵活工作安排的员工,还必须考虑灵活工作安排会如何影响其他同事,以及需要提供的服务和达到的业绩。”
落实指导原则会不会导致更多公司外包工作,造成工作流失?
“企业做出的任何商业决策,无非是以盈亏、招揽人才和控制成本为依据。公司若觉得远程办公对他们来说是可行的模式,即使没有这份指导原则,也会延续这样的安排。
至于中年的专业人士、经理、执行员与技师(PMET),我们更应该致力于帮助他们终身受雇、提升他们的技能,并确保各个行业都有足够的就业机会。这样一来,员工无论是PMET与否,都能有良好的职业前景。”
颜晓芳答复议员询问时重申,灵活工作安排不仅仅是居家办公而已,还包括灵活办公地点、灵活工作时间和灵活工作量,更不是减少工作量,甚至降低生产力。
简单地说,就是双方都要“自动”:
老板们想留住优秀员工,就不能忽视他们提出的灵活工作要求,而是给予慎重考虑;
员工要老板答应灵活工作要求,除了自己要有两把刷子,还必须考虑自己的要求会如何影响其他同事和公司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