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一般人眼里,除了刚正不阿、以法服人,可能也包括有涵养、平和淡定中透露着威严等特质。
所以,能让法官发火的人,到底有多奇葩?
新加坡高等法院在1月18日就出现了这样的一名罪犯,而他历年来所触犯的交通规则更是一点都不简单:
- 2017年11月17日晚上,没有系安全带在勿洛水池路开着玛莎拉蒂跑车,被交警拦下后突然开车,将交警拖行124米,导致交警受重伤后开车逃离;
- 当时罪成后,针对刑罚提出上诉,保释期间不顾驾照已被吊销,多次开车外出,其中一次开着马赛地闯路障、与警车追逐,2022年再度被判刑与吊销驾照;
- 18岁时,半年内两度无照驾驶,吊销各级驾照10年;
- 吊销执照的期限结束后,又在2014年至2017年之间犯下各种交通违例案件。
2017年主理拖行交警案的主控官形容被告是个“完全无视交通规则的人”,因此请求法官判他终身吊销各级驾照,保护他人安全。
拥有这种”辉煌纪录”的人,就是现年38岁的李成言(音译)。
李成言目前正在服刑,并在2022年的第二组罪行下判9个月后向高庭要求减刑时表示自己“自由在外时,没有察觉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
他求情时称,自己的刑罚完全没有同期执行,全加起来“有点重”。
这项求情遭主控官反驳后,李成言又以同样的原因向法官求情,却被法官Aedit Abdullah严词驳回,指他是因为执照被吊销后三次开车才会面对三项控状。
法官表示,李成言似乎没有悔改之意,也不明白自己所犯的罪行的严重性,并在李成言表示刑罚太重时这样反驳:
“不,李先生,刑罚与罪行相当,并不太重。
其实,我回看本案时,发现刑罚或许可以更重。你除了危险驾驶,也不该在驾驶执照吊销后三次开车。李先生,你甚至是在三个不同的日子开车。每次判监5个月并不算重罚。你不是初犯,而是重犯。你在2017年为此被判坐牢3个月,刑罚增加到5个月不算多。
你还没有受到教训。我不明白你凭什么能这样要求减刑。没判你最高刑罚,你应该谢天谢地了。”
法官告诉李成言,他应该在监狱里反省自己的行为,而不是思考如何为自己减刑。
李成言继续求情,表示自己“非常懊悔”时,只换来法官的一句回应:
“你感到懊悔?好啊。”
法官最终以“更改刑罚的理据不够充分”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请。
李成言也要求高庭不要充公他的玛莎拉蒂跑车,以便他可以将之出售,供养两名女儿。此事项将于1月25日审理。
这时候,或许应该引述法官在总结时的一句话:
“与家人的关系虽然重要,但人们行事之前,应该谨慎思考其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