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发展局跟新加坡许多政府部门一样,为人诟病的就是经常喜欢使用一堆英文字母的缩写来介绍各种住房政策,无论是“自己人”还是“外人”都听得头昏脑涨。
最近一组再掀热议的英文字母缩写就是SERS,指的就是选择性整体重建计划(Selective En bloc Redevelopment Scheme)。
昨天(1月9日)在国会休会动议上,SERS就成为主角。
提出休会动议的是新加坡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梁文辉。他指去年4月宏茂桥的SERS与建屋局以往的做法大不同,这是居民首次必须自掏现款购买同类新替代组屋,可说是“运气很衰”、政府很“没有同情心”。
梁文辉指出,政府历来推出的SERS计划,居民都无须自掏现款,反而还会收到一笔赔偿金(residents get paid)。然而,宏茂桥的SERS却让居民必须自掏现款(residents must pay)。
他担心这就是政府在2018年宣布日后推出的自愿提早重建计划(VERS)的“真面目”。这样一来,即使政府日后推行VERS,也无法解决组屋屋契(99年)即将到期的屋主面对的问题。
如果VERS要求居民自掏大量现款或搬去较便宜地区,到时必定不会有人愿意投选这个方案的,因为人们早已把“集体出售”与暴利和新家联想在一起。
梁文辉的这番发言遭到国家发展部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驳斥。她解释说,政府历来的SERS做法是一致的,一直都与市场价格挂钩,从未将SERS赔偿金等同于新替代组屋的售价。
她说,SERS的框架也不存在梁文辉所说的“横财效应”(windfall),可以从中赚取暴利。
居民之所以在早期的SERS不必掏现金,纯粹是因为他们的组屋屋龄较浅,所以市场价格相对高一些,才出现了居民拿到赔偿金后有“中彩票”的错觉。沈颖指梁文辉的说法,只是在企图塑造毫无根据的预期。
如果蚁粉读到这里还头脑清醒,那恭喜你,你适合当公务员。如果你已经开始头昏脑涨,那你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对SERS和VERS傻傻分不清。
梁文辉和沈颖的“小交锋”,引起了一名在脸书上极为活跃的名人——总理夫人何晶的兴趣。她今天中午写了一篇长长的贴文来解释什么是SERS。不少网民看了都留言说:讲解深入浅出,简单易懂。
何晶说了什么?
“什么是SERS?
啊,指的就是新加坡公共住宅的选择性整体重建计划。
为什么要推出SERS?
难道建屋发展局吃饱没事做?
才不是涅……
在新加坡,我们只有5%的政府组屋适合SERS重建。
这么少?
所以我们就抽签(tikam tikam)来进行SERS?
唉哟!你以为建屋局这样有空做这种玩心跳的工作?
建屋局半个世纪来都在发展城镇。
有时候,一些地段有重新发展的高潜能,所以才推出SERS给屋主作为选项。
这就像私宅发展项目的集体出售(enbloc)一样。若不具备重新发展潜能,就没有理由集体出售或进行SERS。
所以政府组屋的SERS就等同于私宅的集体出售。最大的不同在于,SERS是强制性的,私宅集体出售必须得到90%住户同意(若建筑还不满10年)或80%住户同意(更高龄的建筑)才能执行。”
看到这里,蚁粉对SERS的概念应该比较清楚了吧?
何晶不忘指出,那些高度具备重新发展潜能的组屋地段,基本上已经被建屋局SERS完了。
换句话说,近期和日后的SERS的重新发展潜能已大不如前,因此未来SERS屋主们所能得到的赔偿金额,也不会像以往那么多。
这是因为早期SERS所涉及的组屋屋龄都比较浅,剩余屋契超过70年,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在“旧屋换新屋”的过程中,所得到的赔偿金额不仅可以支付新组屋的售价甚至还有盈余,给人“很好赚”的印象。
去年宏茂桥那批SERS组屋的屋契只剩56年。剩余屋契越短,市场价格就越低,甚至低于该区新组屋单位的售价。因此若想“旧屋换同样大小的新屋”,就不得不掏钱填补售价上的差额,以至于让人误以为政府缺乏同情心、对该区的老居民不公平。
何晶在贴文中也指出,应该重新思考为屋龄超过40年的组屋进行SERS的做法。
“住在屋龄不超过40年组屋的屋主,多数属于第一代屋主,年龄应该介于60岁至70岁出头。这个年纪的人还是可以搬迁的,但会比较想搬到靠近孩子或孙子住的地方,或者更靠近他们去的庙宇、回教堂和教堂,甚至是更靠近巴刹、联络所、能休闲和种花的公园等等。”
因此何晶呼吁建屋局在未来实行SERS时,必须考虑屋主的组合以及他们那个年龄层、那个人生阶段的诉求。
反倒是住在屋龄介于40年至70年的老旧组屋内的屋主,不是第二代或第三代屋主,就是年龄在80岁或90岁以上的老屋主。
老屋主们搬迁的意愿肯定不高,也不想搬到新的环境。在这样的组屋区,与其强制开展SERS,不如通过VERS计划让居民投票决定要不要重建搬迁。
当组屋屋龄超过70年时,住在组屋单位内的反倒会是年轻屋主。他们很可能是继承了父母的组屋单位,或者是在公开市场购买转售组屋的二代或三代屋主。
这时,VERS计划就能派上用场。虽然通过VERS所能得到的津贴远不如SERS多,但如果超过75%屋主都投票选择提早(在99年屋契到期前)重建,还是能在有一些津贴的情况下换房子。
毕竟组屋越老旧,就会出现越多维修问题。VERS不失为一条“出路”。
何晶这么解释,大家是不是觉得比较清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