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婚礼中,新人向长辈敬茶表示敬意,长辈一般也会回赠红包或其他礼品,祝福新人。
寓意吉祥的红包,到了一对新加坡夫妇因为离婚争财产对簿公堂的那一刻,却成了争端:
新郎父亲给的那一百万元红包,到底是只给新郎,还是一起送给这对新人?
这起法庭案件之所以成为焦点,原因除了涉及一笔可观的财产之外,也因为三位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法官对此案的判决,将为未来类似的案件提供先例。
新郎父亲敬茶仪式赠百万红包 巨款该归谁所有?
高等法庭审理此案时,原本判一百万元红包归新郎所有,因为新娘已在敬茶仪式上获赠总值2万元的首饰。此外,婚礼前,新郎的父亲和新郎本人也分别送给新娘一辆27万元的宝马轿车和总值10万元的首饰。
高庭法官也指出,新郎后来将一百万元存入自己的个人银行户头,而不是夫妻俩的联名户头。
但这个判决却在今年早些时候被上诉审判庭推翻。
上诉审判庭法官吴必理指出,父亲如果只要把红包送给儿子,大可以在婚礼前后私下赠送,而不是在敬茶仪式如此重要的场合上赠送红包。
“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既然在这样重要的仪式上公开赠礼,客观来说,这份礼物应视为赠送给新人。”
此外,妻子也提供了另一项有力的证据,那就是她和丈夫在婚后两年,婚姻即将触礁时的一段谈话录音。
根据录音内容,丈夫虽然给了许多理由,但始终没有纠正妻子,清楚表明一百万元的红包属于他。最终,他同意红包的确是给他们俩的,但仍声称,做决定的人始终是他,而这也是父亲给他红包的原因。
基于此,上诉审判庭裁决,这一百万元必须列入夫妻俩的共同婚姻财产,丈夫不得独占。
无法证明父亲所赠 夫乡村俱乐部会籍判列入婚姻财产
两人争夺的另一份财产,是丈夫价值27万元的新加坡岛屿乡村俱乐部会籍。
丈夫辩称,乡村俱乐部会籍是他结婚前父亲所赠,因此不该列入婚姻财产,但却无法出示证据,例如购买会籍的日期。因此,法官仍判定乡村俱乐部会籍列入婚姻财产内。
上诉审判庭法官最终的判决是:由于两人婚姻短暂,大部分财产由丈夫出资,并考虑到妻子照顾儿子为家庭福利做出贡献,妻子最终获得两人总值240万元的婚姻财产的三分之一。
赠送重礼动机须明确 相关细节须记录
离婚从来不是愉快的事。一般家长即便不像上述案件中的父亲那样出手阔绰,万一孩子婚姻失败,还是可能想取回一些较贵重、或是有特别意义的赠品。
从本案的判决来看,家长们必须注意两点:
1. 赠礼的时间
法官基于百万元红包是在婚礼的敬茶仪式上赠送的,因此认为,红包是送给新郎和新娘的。
因此,家长如果只想把贵重礼物私下送给自己即将结婚或已婚的子女,应该在婚礼之前趁早赠送,如果可能的话,也不要在子女的配偶面前赠送,并明确赠礼的动机。
2. 赠礼相关的细节
跟贵重礼物相关的细节,必须清楚记录,以便在起争议时证明所有权。
财务相关的问题诚然应该小心为上,但家和万事兴,保持一家和睦还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