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盛港集选区议员辣玉莎今天(11月1日)在国会坦承,自己在早前声称曾陪同一名性侵女受害人到警局报案一事上撒谎,并为此公开道歉。
她承认,自己是从一个妇女性侵受害人互助小组听闻此事,她声称曾陪同该受害人去报警一事,纯属捏造!
为此,国会领袖英兰妮以辣玉莎三度在国会说谎为由,建议将此事送交议员特权委员会处理,国会议长陈川仁亦表示同意。
辣玉莎:我曾是受害人,相关经历是从互助小组听来的
本起事件起因,是今年8月3日工人党于国会提出赋权女性的动议,辣玉莎在发言时说,她曾在三年前陪同一名25岁的性侵受害者到警局报案。
辣玉莎当时称,该名女子随后哭着走出警局,并指控当时有警员评论了她的穿着,以及喝过酒。内政部认为这是一项严重指控,极为重视,于是三番两次向辣玉莎追问相关详情,却一再被她以“保密、无可奉告”为由回拒。
不过,今天辣玉莎却丢出一记重磅炸弹,承认自己是从受害人互助小组那里听到该受害人的经历,自己从未如她早前所说,陪同该受害人一起去警局。
她坦言,之所以没有透露自己是互助小组的成员,是因为没有勇气公开自己18岁在国外求学时曾遭遇性侵。
她也表示,她不应该在未经受害人同意下,公开分享受害者的经历。
“我希望这不会令性侵受害人害怕出面投报自己的遭遇。”
“我愿意收回之前在国会讲述的事件,以正视听,并向新加坡警察部队道歉。”
“最后,我想要向那位被我公开经历的性侵受害人、国会、选民、工人党的成员及志工,以及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父母道歉。”
英兰妮:辣玉莎三度说谎
国会领袖英兰妮指出,辣玉莎三度在国会上就“她曾陪同受害人报警”一事说谎。
第一次,是辣玉莎8月3日在国会述说该起事件。
第二次和第三次则分别是8月3日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以及10月4日内政部长尚穆根要求她就此事进一步说明的时候,辣玉莎在回复陈国明和尚穆根时皆强调自己曾陪同受害人报警。
英兰妮强调,辣玉莎的行为导致新加坡警方的声誉蒙上阴影,当局为此必须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去调查辣玉莎所指控的事件。
“我想提醒各位国会议员,当你们作出指控时,请确保你们是有所依据的。”
她指出,国会议员享有议会发言不受检控的特权,因此议员更该确保自己在议会中说的是实话,以避免外界和国人对国会殿堂产生质疑。
“他们相信我们所说的话,任何虚言都有可能破坏人们对我们的信任。”
英兰妮随后援引国会议会常规第100(7)b条文,建议将辣玉莎送交国会的特权委员会处置。
国会特权委员会对任何违反国会特权的投诉进行审查。议长陈川仁为委员会主席,其余成员包括内阁成员傅海燕、英兰妮、李智陞、马善高、尚穆根,蔡厝港集选区议员黄文鸿,以及工人党议员陈立峰。
由于与辣玉莎事件存在利益关系,英兰妮和尚穆根将回避此案。
毕丹星:她不该发表不实言论
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今天也发表文告强调,辣玉莎不应该在国会发表不实言论。
他表示,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赋予议员极大的言论自由,在一定程度上,议员在国会中的言论不能在国会外被弹劾或质问。
“即使议员的动机不是恶意的,这种言论自由也不该涉及散播不实言论。”
“辣玉莎告诉我,她想在国会把事情解释清楚,这是正确的做法。”
网民和工人党支持者:辞职,接受纪律处分!
辣玉莎坦承在国会撒谎后,不少网民认为她应该辞职谢罪,以示负责。
“辣玉莎应该辞去议员职务,并且退出政坛。”
“辣玉莎说她会负责任,而她该做的事就是辞职。”
“对她非常失望,她应该自行辞职,以免拖累整个团队。”
也有人认为,工人党不该轻纵此事,该党须对辣玉莎祭出纪律行动,以儆效尤,否则有可能进一步导致工人党声誉受损。
“我本身是一名工人党支持者,过去也曾多次把票投给工人党。我认为工人党应该针对此事采取更坚定的立场及展开严厉的纪律行动。如果你们这么做,你们会得到我的尊重,否则,我会非常失望。”
“她必须接受纪律处分和辞职。她毁了工人党的名声。”
“工人党必须对她展开纪律处分。如果等到国会(特权委员会)采取行动,工人党势必会给选民留下负面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