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CA是国会今天复会时最热腾腾的名词,也是被提及最多次的新法案名称。
FICA的英文全称为: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sures)Act,中文翻译为《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案》,以下简称为“FICA”。
今年3月初,时任人力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的杨莉明首次在国会提及,内政部正在研究各国应对外来干预的做法。9月13日,这个新法案在国会一读。21天后,今天展开了二读辩论。
国会两大反对党(工人党和新加坡前进党)今天在二读辩论时轮流指出:
政府推出这项新法案过于仓促,而且法案涵盖面太宽广、给予政府过多权力、有可能剥夺民意和民权,导致人民没有言论自由。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在辩论时说:
“我实在想不到还有哪个法案会出现这样截然相反的认知。一边是某些民众,他们当中有至少两名高级律师、许多公民社会的社运分子、前官委议员和前记者们,另一边则是执法者。在公开讨论这个法案时出现这种鲜明异常,值得我们去检讨反思,法案在国会中通过之前,究竟应该如何制定并传达给公众。”
他代表工人党建议执政党考虑:
- 在给予特殊的执法权力的同时,必须制定健全的司法机制来加以制衡,确保问责到位,避免执法者滥用权力。
- 政府应该就这个法案展开公共咨询,至少应该在提出一读之前先开展公共咨询。
- 政府应该探讨法律以外的其他途径来对抗外来干预,例如展开公众教育,加大公众的参与等等。
内政部就这些质疑的声浪,以“常见问题”的形式逐一解答。
问:为何FICA推出得这么仓促,也没有好好咨询公众的意见?政府应成立特选委员会来充分讨论这个新法案
答:
- 过去三年,“外来干预”这个课题一直被广泛讨论。2018年,国会成立特选委员会来打击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时,有18名国会代表都提到了来自“敌意信息宣传”(Hostile Information Campaigns)的威胁。
- 该国会特选委员会提交的报告,焦点都放在“外来干预”这方面。
- 除了特选委员会的结论,2019年和2021年的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2019年9月拉惹勒南国际关系学院主办的题为“外来干预的战术与对策”的国际研讨会都讨论了这个课题。
- 外来干预的性质与威胁已是众所周知,媒体也作出大量相关报道;至今得到的广泛共识就是:有必要立法来加以管制。
问:FICA这个新法案涵盖面太广而且界限模糊
答:
- 要援引FICA必须先清楚符合以下条件:i)必须是代表一名外国主谋在行事;ii)线上宣传活动必须是蓄意策划与准备的;iii)是否有侵害我国的公众利益?
- FICA的用意不在于扼杀政治意见的表达或者政治活动的主办,而是为了揪出那些帮着外国主谋出手推进某些利益的机构与个人,而这些做法正在损害新加坡的利益。
- FICA法案下提出的应对“敌意信息宣传”条例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似,例如美国(FISA)和印度(IT Act Rules)。
- 大多数新加坡人与外国人的正常往来并不会触犯FICA。换句话说,FICA并不会影响国人与外国人的合法交流与活动,例如:建立外国合作伙伴关系、与外国人进行专业合作、参加有外国演讲者参与的研讨会、与外国人一起研究感兴趣的课题等等。同样的,外国人与外国刊物还是能继续公开、透明地报道与评价新加坡的政治。这些并不构成敌意信息宣传。
问:FICA可能会造成寒蝉效应,导致新加坡人不敢讨论政治
答:新加坡人依旧能自由表达他们关于政治的看法与意见。FICA不禁止他们这么做。
问:这是否意味着外国人和外国刊物不能再撰写关于新加坡的时评?
答:只要报道与评价是公开和透明的,外国人和外国刊物还是能报道与评价新加坡政治。
问:为何FICA在文句上的写法,涵盖面如此广?
答:要援引并执行FICA,必须先符合明确的条件。FICA法案的行文必须能有效应对不断进化且涵盖面非常宽广的外来干预战术。
问:明明已经有《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POFMA),为何还须制定 FICA?
答:POFMA目前只涵盖网路假信息,外来干预却可能超越假信息的范畴,利用当地的代理人和机器人来执行。
问:FICA真的会赋予内政部长过多权力吗?
答:要援引并执行FICA,必须先符合明确的条件。例如,部长只能在他认为“敌意信息宣传”涉及外来干预,而且引用FICA是符合公众的利益时,才能发出禁止“敌意信息宣传”的指令。
问:FICA目前有制衡机制吗?
答:有,可以提出上诉。由高等法院法官领导的独立审裁庭将听取“敌意信息宣传”方的上诉。关于被定义为“具政治影响力的人”(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的上诉,则可向内政部长提出。
问:为何新法案不设立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程序?
答:FICA的决定会涉及相当敏感的信息。法院审理很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与安全,以及双边关系。
针对政府会否滥用权力,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坦言,赋予任何政府权力都存在风险。因此,人们必须权衡:
是流氓政府(rogue government)滥用权力,还是外来干预进行破坏,会构成较大的风险?
他强调,在新加坡,民众向来信任政府,时间也证明了政府的治理方式让多数人受益。
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也补充说:
“人民行动党政府一向坚持的立场,就是新加坡的政治,必须由新加坡人自己决定,我们绝对不允许外国或外人干涉。”
“和目前社会上有些言论相反,法案无意针对企业、学术机构、贸易协会、宗族协会或其他文化、宗教、社区或慈善团体,跟外国进行合法的交易。新加坡人仍然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其实我们希望新加坡人能真正自主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是别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