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母亲本地行贿被告,辩称“这是中国文化一部分”

更新:
2018年01月03日 20:22
ping pong

这样的行为在中国不叫“贿赂”,叫“送红包”,图个吉利。

“我后悔自己做的事,但这在中国算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

为挽救儿子的事业,我国前乒乓国手李虎的母亲被指贿赂乒总官员。法官认为,母亲苏凤仙带着贿赂意图献上2000欧元(约3055新元),昨天中午裁定她行贿罪名成立。

这本来只是一起普通行贿不遂的案件罢了,直到报道中的这一句话,吸引住了红蚂蚁。《联合早报》引述控方指,案发时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苏凤仙在口供中已承认行贿,并自称不了解新加坡法律。

儿子被开除 母亲用钱求情

原籍中国湖北的李虎在2011年获得公民权后代表新加坡参赛。他在2015年两次冒用队友名字领取国家队员餐食福利,被最后警告后还不知悔改,数次带女友回宿舍过夜,违反乒总运动员纪律规定。

在儿子面临被逐出国家队和解除合约的情况下,爱子心切的苏凤仙在2016年10月17日亲自飞来新加坡,领着儿子直奔乒总,当面向乒总技术总监黎仕汉求情不果,过后竟然试图折返黎仕汉的办公室,从包里拿出装有2000欧元的信封。

黎仕汉去年庭上透露,他见状后立刻大声喝止,质问“你要干什么”,并在要求苏凤仙立即离开后,将此事汇报总裁,以及报警。

20180103lsh.jpg
前乒乓国手李虎的母亲行贿案,新加坡乒乓总会技术总监黎仕汉于2017年10月3日出庭供证。(海峡时报)

送钱讨方便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这马上惹怒了网友,留言大骂“别丢了中国人的脸”。

贿赂在中国也属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论是行贿还是受贿都是犯罪行为。中国官方为了遏制腐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单位)的受贿类犯罪,最高刑罚可达死刑。

贿赂是中国社会潜规则

以为重罚之下必有秩序?那就错了。实际上,贿赂广泛存在于中国社会各个角落,而当事人甚至已将这种“越界”行为内化成办事程序的一部分。

光是红蚂蚁亲眼所见的就有不少实例。为了让医生照顾好做手术的病人给钱;逢年过节给孩子老师送上好礼;为了办事畅通无阻给官员塞钱;甚至为了让葬礼仪式主持人(国家事业单位员工)多给往生者念几句好话,也得主动奉上数量不等的“毛爷爷”(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上印有毛泽东头像)……

对了,这样的行为在中国不叫“贿赂”,叫“送红包”,图个吉利。送的时候还得讪讪加上一句“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正所谓“礼多人不怪”,估计苏凤仙也以为畅行大国的潜规则在小国也行得通吧。她的一名代表律师王立清去年底在法庭上就辩称,被告人一心只想对黎仕汉"聊表谢意",没有犯罪意识。

没想到一分钱都送不出,宝贝儿子前途不保,还自己惹祸上身。还真以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里是新加坡啊,光是被证实有行贿的意图,你就犯罪了。

还有网友调侃,想用(区区)2000欧元就摆平事端,也太小气了。

在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下,苏凤仙可被罚款高达10万元,或坐牢长达五年,或两者兼施。本案将于本月30日进行判刑陈词和求情。

不过转念一想,这边厢是中国母亲试图把“他国文化”照搬来我国被定罪,那边厢政联公司却“入乡随俗”贿赂外国人以赢得合同,最后被迫支付天价刑事罚款,这个世界真是奇妙。

大多网民希望苏凤仙遭严惩,以彰显我国法律严明。红蚂蚁只希望,新加坡不要自砸“廉洁清明”的金字招牌就好。

想分享你的文章?

请电邮:antseditorial@redants.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