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曾经“五天一小劫、十天一大抢” 重回41年前开枪劫案现场

更新:
2022年11月22日 12:58
汤申路上段一带的大华银行分行

专向金庄、表行、当店、邮政局和银行下手

潜逃泰国32年后落网的通缉要犯陈松汉,11月15日承认开枪抢劫并射伤一名女子,触犯持械蓄意伤人抢劫罪,被判坐牢18年。这项控状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

现年72岁的他,也承认另一项持械抢劫罪,第三项持械抢劫罪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陈松汉究竟是“何方神圣”?当年发生的这起劫案又是怎么一回事?

陈松汉
陈松汉。(联合晚报)

且让笔者带大家回到41年前的罪案现场……

已有预谋,开枪抢钱逃跑一气呵成

那是1981年11月6日上午10时左右,地点是汤申路上段大华银行分行外面(见文章主图)。

犹记得当年笔者在现场采访,根据目击者透露,枪匪开枪伤人劫财之后,跳上另一匪驾驶的电单车逃跑。

两匪相信早已有预谋,先由一匪开了电单车,停放在大华银行分行的后巷,引擎开动着,另一匪则怀枪埋伏在银行外。

伤者是吴淑文,当年32岁的她,是汤申岗(raise,今译为“坡”)永胜(新)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该公司专门代理一些名牌香烟。

剪报01
当年这个劫案的新闻剪报。(南洋商报)

吴淑文当时将9万多元放在一个公事包内,走过马路,准备到银行存款。她的弟弟跟随在后,暗中“保护”,两姐弟相距不到3公尺。没想到,一名戴着黑色头盔的枪匪从一旁跳出,闪电拔枪,紧贴吴淑文的背部。

吴淑文惊愕未定,不知所措,枪匪竟然不发一言,开了一枪。子弹射穿吴淑文的腹部,她登时血流如注,哀叫倒地。枪匪立马将她藏有9多万元现款与支票的公事包抢到手,然后飞步跳上前来接应他的电单车,绝尘而去。

吴淑文
吴淑文2015年看到《联合晚报》关于陈松汉在高庭面控的新闻时,第一个反应是:“啊!他加入红衫军?”(联合晚报)(联合晚报)

吴淑文送去医院急救后,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却留医了45天。即便事隔34年,她在2015年接受报章访问时,还是心有余悸,形容被子弹射穿腹部的那一刹那,简直是“死去活来”,“痛不欲生”!

忆述起当年案发的经过,吴淑文历历在目。她说:心里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

武装盗匪横行的年代

说起来,这起劫案当年之所以引起轰动,最主要的原因是:自1973年军火法令出台规定,干案时开枪导致事主伤亡,不管是蓄意还是无意,都将面对死刑之后,持枪抢劫并开枪的案件,已经逐年减少。

那个年代的盗匪,专向金庄、表行、当店、邮政局和银行等存有大批现金的地方下手。

警方过后成立罪案防范局,大力宣导各类防范的方案,包括装置闭路电视、防爆玻璃以及安装铁条等,配合严刑峻法,金庄与当店等的劫案受到了控制。

80年代,武装盗匪转移目标,专门在银行外面或通往银行的停车场、商行以及建筑工地的办公室等有大量现款出入的地方埋伏,然后捉准机会下手。

当时各报像笔者一样负责采访意外新闻(包括警务新闻)的记者,随着这类案件的剧增,“五天一小劫、十天一大抢”,随着警方人员的出动而疲于奔命,忙得晕头转向!

为了应付枪匪与管控军火枪械,警方的刑事侦查局(CID)在70年代末还特别成立了匪党取缔组(原名为有组织犯罪组,类似香港的O记)。

陈松汉是“三人匪党”头目

此案发生后,匪党取缔组侦骑四处,所得到的情报是:

开枪射伤吴淑文的匪徒可能是一个“三人匪党”的头目,他的洋名叫彼得,拥有一把点38口径的左轮。警方事后发出全岛通缉令追捕他,却没料到他最终亡命泰国,而且还隐姓埋名逃亡了30多年!

警方当年也查出,单单在1981年7月到11月短短四个月内,这支“三人匪党”最少干下三起持枪抢劫案。

根据警方在1987年发布的十大通缉犯名单,彼得陈松汉,37岁,家住大巴窑北组屋。警方相信他跟沈宗金(Sim Chong Kim,30岁),又名阿源,以及吴春成(Goh Choon Seng,33岁),又名菲力,涉及多起持枪抢劫案。

新加坡十大通缉犯名单
1987年8月6日刊登于《海峡时报》有关当时新加坡十大通缉犯(Singapore's 10 most wanted men)的新闻报道。(联合晚报)

如今,陈松汉已治罪,他的其他同伙呢?

一名退休的警官透露,一般上,这类匪党都是乌合之众,而且彼此之间只知道对方的外号与小名,并不清楚对方的家庭背景,并不太容易追查。何况,此案时隔40多年,被告又患有失智症,警方很难从他口中套取资料。

即使有资料,隔了那么久,人事全非,要跟进更是困难!

潜逃30余年,一朝游行被逮

话说陈松汉当年干案后,潜逃到泰国,音讯全无,一直到2013年。当时泰国发生政变,他不知为了什么,竟然参与支持泰国前首相达信的红衫军上街游行,结果被前来镇压的军方人员逮捕,事后控上法庭治罪,被判坐牢。

同年6月4日,他获得释放,两天后引渡回新加坡。过后,他被控上国家法院,面对三项持枪抢劫案的控状。

2015年9月,控方提呈医药报告指他精神失常和患有初期失智症,并不适合受审或认罪。

高庭法官援引刑事诉讼法,下令将他还押精神病院,等待部长指示。

2021年7月,医生鉴定他精神正常,神志清醒,适合受审。

涉及另外两起劫案

陈松汉除了承认干下汤申路上段大华银行外的劫案之外,也承认在1981年7月16日于芽笼1巷,持枪打劫新加坡短程巴士私人有限公司的出纳主任余昌龙,抢走1万6056元。

余昌龙
1981年7月17日《南洋商报》第10版新闻剪报。(南洋商报)

案发于当天上午9时15分,地点是芽笼1巷的停车场。29岁的余昌龙和助手,在1巷的巴士总站,将公司一天前的收入,装进公事箱和两个布袋,准备存进银行。

他一手提公事箱一手提布袋,助手则提另一个布袋。他们走到停车场打开汽车行李箱,要把公事箱放进去时,一持枪匪徒冲了过来,用枪指着他的腰,喝令他别乱动,然后抢了公事箱转身飞跑。

据余昌龙说,该匪奔向附近前来接应的白色货车,车上跳下一匪接过公事箱。他看到车内另外还有两匪,双双挥枪指向他,似乎警告他不要追来。

换言之,涉及此案的共有四匪,而且动用了三把枪!

同年10月13日,陈松汉在丹戎加东华联银行外,持枪抢去蔡文良1796元。

蔡文良
1981年10月14日《南洋商报》第5版新闻剪报。(南洋商报)

54岁的蔡文良当时是万德成(私人)有限公司巴耶利峇路分行的出纳员。他在当天上午10时,跟两名同事共乘公司的货车到华联银行存款。

当他跟当中一名同事下车走了不远,一匪忽然出现,挥枪拦阻去路,命令他不得轻举妄动,然后飞快出手,一把抢去藏有现款的布袋,最后奔向一辆由另一匪所开的电单车逃跑。

蔡文良
1981年10月14日《星洲日报》第7版新闻剪报。(星洲日报)

为何只判坐牢18年而非终身监禁?

在今年11月15日的审讯中,主控官说,为了公众利益,他要求判处陈松汉终身监禁。主控官认为,医生的精神评估报告显示,尽管陈松汉精神正常,但性情不稳定,一旦停止服药,旧病复发,有可能再度干案。他指称陈松汉长期患有妄想症,终身监禁可以确保他继续接受治疗。

代表法律援助局为陈松汉辩护的律师反对主控官的说法,认为被告的精神状况跟案件无关。律师以他的当事人年龄大、健康差,再次犯案的机率低微为理由,要求判处坐牢13年7个月。

高庭法官彭康钊法官并不同意主控官的求刑要求。

他说,考虑到陈松汉年事已高,健康欠佳,以及当局可援引精神健康法令等因素,因此决定判陈松汉坐牢18年,而且把自2013年6月的还押期与三分之一的减刑等因素考虑在内,陈松汉有望在两年半内出狱。

除此,法官说,此案特殊之处是:即便判处陈松汉终身监禁,也只能监禁他最多20年,因为终身监禁“必须坐牢一生”的判决是1997年法定下来的,陈松汉犯案是在此修正法令之前的1981年。

另据精神健康法令规定,一旦被告服刑完毕后精神病复发,当局仍可以安排他关押在指定的精神科治疗所,继续接受定期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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