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玩弃保?总统可能连选都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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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 16:49

归根究底,公司规模不足是法立与沙里马里肯的“硬伤”,而在这样的政治氛围下,两人闯关参选的可能性更小了。新总统人选其实很有可能在提名日当天就有结果了。 

9月总统选举终究还是一场只让马来族人士参加的“保留选举”。

至今表示有意参选的马来族代表中有三人:不久前辞去国会议长和人民行动党党籍的哈莉玛(Halimah Yacob)、第二房地产集团创办人兼总裁沙里马里肯(Mohd Salleh Marican)和波旁海事公司亚太区执行主席法立(Farid Khan)。其中沙里马里肯和法立已提交表格,只待总统选举委员会审核结果。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前反对党人士阿都拉欣(Abdul Rahim bin Osman)有意参选,但他经营的公司今年5月倒闭,公司原来的规模也不大,股东权益只有区区1万元左右,远不符合企业股东权益至少达5亿元的自动参选资格。此人显然是来搅局的,分析尚且先把他排除在外。

弃保效应不大可能出现

"红蚂蚁"日前刊登一篇文章“新加坡选民会玩弃保吗?”谈选民是否会在投票时玩弃保战略,重视总统“独立性”的选民若玩真的,确实很有可能在法立和沙里马里肯之间择其一,把选票集中在一人身上,这样才有可能威胁重量级的哈莉玛的胜选概率。不过这显然只是总统选举中的可能出现的其中一个情况,即三人都取得参选资格证书,但各种迹象显示,这种情况恐怕不大可能出现。

首先,让我们先盘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如上述所言,哈莉玛、沙里马里肯和法立都取得资格证书,选民若不愿选择被视为与政府走得太近的哈莉玛,就应该考虑把选票集中在沙里马里肯或法立其中一人身上。

第二种情况是哈莉玛自动符合资格参选,沙里马里肯和法立两人中只有一人取得资格证书,总统选举出现一对一局面。

第三种情况则是沙里马里肯和法立都没有获得参选资格证书,哈莉玛作为唯一的候选人自动当选,大家也就不必投票了。

三人中只有哈莉玛因担任国会议长超过三年的关系,而自动符合参选资格。沙里马里肯(67岁)虽然经营本地首个上市的马来回教企业,但股东权益只有大约2.5亿元。62岁的法立先后担任总部设在法国的波旁海事公司亚太区的执行董事和主席,号称领导公司遍布在亚太区的所有业务,不过根据一些媒体报道,该公司股东权益也只是处于3亿元左右的范围,距离自动符合参选资格的5亿元门槛还有一段距离。

2011年“三陈”条件相近 总统选委会从宽处理

两人能否顺利参选,完全取决于总统选举委员会的判断,而这个六人委员会酌情从宽的“宽”到底有多“宽”?我们能参考的前例也只有2011年的总统选举。

当时的“四陈”中,最终胜选成为总统的陈庆炎因曾担任部长的关系,是唯一明确自动获得参选资格的候选人。

陈清木以担任泉合控股非执行主席一职参选。公司的缴足资本略高于当时设下的1亿元门槛,虽然他作为“非执行主席”没有直接参与日常管理,但委员会当时仍认为他“出任公司总裁超过三年”,符合参选资格。

陈钦亮曾管理的职总英康虽然资产达170亿元,但职总英康是家合作社,而非注册公司。不过委员会最终也认为这相当于管理一家拥有1亿元以上缴足资本的企业,显示陈钦亮拥有管理财务的经验和能力,决定让他过关。

如今成为国人为先党秘书长的陈如斯2011年参加总统选举时则算是勉强“低空掠过”。他曾担任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区域董事经理,但级别仍与“游戏规则”列明的总裁或主席还要低,而且公司缴足资本也少于1亿元。不过,委员会最终还是以“董事经理是相当于总裁的职位”为由,让陈如斯顺利加入选战。

可见,2011年的总统选举委员会还算是从宽处理的。这主要还是因为“三陈”条件相近,更重要的是,自1993年首届总统选举后,接下来的两届总统选举只有一名候选人纳丹,选民对于投票选出总统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不能忽视。

2011年选举敲响警钟 今年料营造“安全”环境

但2011年总统选举的结果对政府来说却是一场噩梦。选战尤其激烈,充斥着不少反对政府的情绪,政府背书的候选人陈庆炎最终仅以7269张选票或0.34%险胜陈清木。这对政府来说无疑是一记警钟,自然不愿在今年的总统选举中“铤而走险”,尽全力为哈莉玛制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竞选环境。

更重要的是,此次推行“保留选举”机制极具争议性,各族群和阶层的国人均出现激烈的反对意见,认为这有违唯才是用的原则,也是一种行歧视之实的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近来有关三人中谁更有资格代表马来族的争议与比较似乎也有违初衷。

尽管一切尘埃落定,已成定局,但许多国人仍对这个机制持保留意见,坊间也出现选民宁可投废票,或支持沙里马里肯/法立来表达不满的传言。基于这些原因,相信这次总统选举委员会在评估沙里马里肯和法立的申请时,不会像2011年那么大方。

此次修改民选总统制的过程中,私企代表参选条件的门槛从低变高,字眼也从模糊变得更清晰明确,例如非执行主席这类没有直接领导工作的职务都不算符合条件。这也将委员会能酌情从宽的范围缩小了,更何况法立与沙里马里肯管理的公司的股东权益本来就距离5亿元门槛还差一大截。拒绝两人的申请,不缺名正言顺、难以被推翻的理由。

回到前面提出的三种可能性。第二种情况(即一对一选战)出现的概率不大,毕竟这将协助反对票集中在不获政府背书的候选人身上,对哈莉玛胜选构成更大的威胁,而且法立与沙里马里肯的条件差距并不悬殊,因此相信两人不是一起获得资格证书,就是一起被淘汰。

公司规模不足成法立与沙里马里肯“硬伤”

若出现多名候选人而进入竞选拉票的阶段,国人间对保留选举的不满情绪将持续发酵,这对哈莉玛和政府都不利。从政府的角度来看,速战速决,赶快结束总统选举然后处理其他工作是最理想的情况,进入竞选拉票阶段无疑是夜长梦多。

此外,实事求是地看,哈莉玛除了被视为体制的“自己人”这个“缺点”外,其他方面的条件还算不错,政府可能愿意赌一把,就算哈莉玛自动当选难免招来闲话,但来日方长,哈莉玛可以凭借自身的高人气和亲民作风赢得国人的肯定,一改人们对总统制改革的反感。  

归根究底,公司规模不足是法立与沙里马里肯的“硬伤”,而在这样的政治氛围下,两人闯关参选的可能性更小了。新总统人选其实很有可能在提名日当天就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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