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要交税,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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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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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迟早要在纳税上受到与实体店一样的公平对待。依目前所见的电商乱象来看,电商不纳税比纳税可能更糟糕。

最近,电商交税的讨论又热了起来。律政部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前天接受彭博社访问时透露,政府正在研究对电子商务征税,作为新的税收来源。

梦梦我首先想到的是,将来我在互联网平台上购物,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到低价的“红利”?

当然,我之所以说网购低价商品是一个“红利”,是因为我直觉上认为,纯电商低价“红利”是暂时的现象。因为,电商迟早要在纳税上受到与实体店一样的公平对待。

税收是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在税收上理应遵循公平的原则,而在此基础上,政府往往利用税收优惠来鼓励某些行业或产业的发展,或提高某些进口高品的关税来保护本国产业。不过,无论税收政策如何五花八门,公平税赋终究是社会的共识。

历史怎么说

电商交税早已有之,一旦电商成了大气候,电商纳税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电商最早在美国崛起,随后是欧洲,如今,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电商作为后起之秀,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淘宝的电商交易超过了亚马逊,更别说eBey。

2013年,美国参议院通过《2013市场公平法案》,规定各个州可以对电商进行跨区征税。英国在2002年制定了《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一致,实行“无差别”征收。

2014年3月9日在中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网络访谈中,就电商征税问题,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张佩东表示,相关部门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并在积极研究对策。他也说,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依梦梦看来,他的言下之意就是,电商交税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纯电商正在式微

梦梦根据历史上,以及中国最近电子商务的发展规迹发现:尽管不敢说纯电商正在消失,但我敢说,纯电商正在式微,今天的大趋势是,电商向实体店返伸,这是通过电商大肆收购实体店来实现的,而实体店反过来向电商延伸,也就是线上和线下融合,所以,线上线下同等纳税,阻力越来越小。

说到这里,让梦梦说个故事,2013年美国《2013年市场公平法案》问世后,最早遭到亚马逊等电商巨头反对,但随着后来亚马逊等线下仑储物流网点布局完成,亚马逊等转而支持电商交税。

纳税的难点不是原则而是技术

依梦梦看来,在线上线下商家大融合的趋势中,纳税的难点不是B2B(企业对企业),不是B2C(企业对客户),而是C2C(客户对客户),实体登记,交税程序和如何交纳税金都是技术上要解决的问题。

乱象多 电商不纳税更糟糕

电商交税的制度设计则和我们这些消费者息息相关,税收政策一方面要鼓励个人创新创业,一方面要减轻创业者甚至是中小电商的税收负担,为我们消费者在线上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不过,依梦梦目前见到的电商乱象来看,电商不纳税比纳税可能更糟糕。

比如,中国网络上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广为诟病,不仅引起消费者不满,也引发零售业者的反弹,因为,许多网店並没有经过工商登记,也不用交纳什么税收,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地销售劣质商品。

一旦这些网店经过登记合法纳税,既方便了当局监管,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也就受到了保障,依我梦梦的观察,如今的消费者並不单纯青睐低价高品,而是偏好性价比高的商品。合法经营是受到我们消费者欢迎的。

另外,以中国的情况来看,当局为纳税设下了门槛,也就是月销售额不到3万人民币(约6100新元)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因此,我们消费者仍然可以获得电商低价的好处。

电商征税的好处

上面梦梦反复说到线上线下融合的趋势,估计电商交税也会降低纳税的成本,包括监管的成本。

据说在美国,亚马逊等电子商务企业被要求代征销售税,截至2015年1月,亚马逊在美国23个州代征销售税,覆盖了美国一半以上的人口。这种纳税过程应该说更简单易行。

另外,网络的电子支付也方便电子交税,减少了线下繁杂的程序和纸质发票的要求,让纳税更简单,更透明。说不定,因纳税成本的降低和监管费用的减少,我们因此又可以享受更多低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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