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蚂蚁不久前写了一篇题为《没有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年代 我们的童年还是一样精彩!》的文章,让那些在新加坡出生长大的红蚂蚁们轮流介绍在没有移动设备的时代,他们如何度过多姿多彩的童年。
这次我们决定将挑战提升至狮城以外,让在国外出生长大的红蚂蚁也分享他们的童年回忆片段,告诉大家:没有电子器材的青涩岁月,比起现代可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中,有些部分还与狮城的童年有异曲同工之妙,掀起另一波回忆杀之际,也欢迎大家比较一下,新加坡和外国孩子的童年,谁的更精彩?
在广东佛山打水仗的“娘娘”
小时候,父母忙于工作,放学后和周末都是我们家三姐妹的“自己顾自己”时间。
家里虽然有电视机可以看,但我们很“自动”,只会在播放儿童节目时段才会开电视,看完就会乖乖关机。
也许就是当时儿童节目短缺,我们没那么沉迷电视,多了很多角色扮演游戏的时间。
有一段时间,我们三姐妹大概是TVB(香港无线电视)宫廷剧看多了,做完功课后,就会拿出衣架,稍微装饰一下,把它变成后宫女子的头饰,上演属于我们自己的宫廷剧。
当时才读小学的我们已经非常清楚后宫的权力层级,我和姐姐都会抢着当皇后或娘娘,“欺负”妹妹扮演奴婢,任由我们使唤。
小学时期,放学后我们没人接送,都是姐姐带着我回家,接着轮到我带着妹妹。少了父母接送的温馨画面,却多了我们偷偷买和吃不健康的零食的机会。
放学回家的路上的乐趣真的数不尽。
有一回,我和小学同学在回家的路上打水仗,用装满水的塑料袋对彼此发动攻击,玩得不亦乐乎,途中还意外砸中其他居民,害怕被骂的我们只好落荒而逃,一身湿漉漉地飞奔回家。
我们是不是就这样“逍遥法外”了呢?当然不是,隔天就有居民去学校投诉我们。只记得我们被老师骂惨了,但幸好老师没有向我们的父母告状。
那是我们第一次打水仗,也是最后一次。
不是佛山无影脚,是新山无影脚
有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童年游戏,那就是称为“Pepsi Cola”的“踩脚”生存游戏。
这项游戏的目标是踩到(或碰到)别人的脚,使对方出局,而自己则要想方设法逃过别人的“攻击”,避免脚被踩到。
众人先在一片空地围成一圈,喊出“Pepsi Cola”后各自散开,每人以三步为限,接着由猜拳方式决定“攻击”顺序。
轮到他时,攻击者有主动权对其他玩家展开攻势,其他处于守势的玩家必须留在原地,只有在攻击者的脚移动后,才能进行躲闪。
攻击和防守的步数可以进行变化,一般都以三步为限。一旦被攻击者踩到(或碰到)脚,就算出局。
反之,若对方成功避开,那攻击者就得停在最后的攻击位置。这一来,反而可能让自己在他人攻击时,因距离过近而陷入更高风险。
因此,除了考验运动和反应能力,这项游戏也考验个人的思考能力,让众人个性一览无遗。
有的人冒险激进,仗着运动能力出众不留余地地展开攻击;有的人眼观四方,冷静洞察局势,只打最有把握的仗;也有人深知身体素质不如人,采取合纵连横,联合其他“弱者”围攻最强者。
当时大家的校鞋都是白色鞋子,为了回家不被妈妈臭骂,无不绞尽脑汁,用尽全身力量,力求全身而退。
但不变的是,玩到最后,总是有输有赢,每当我回到家时,鞋子总是黑黑的。
流行音乐,我的青春
90年代的台湾,影视业唱片业发展蓬勃,不论大人小孩,嗜好就是逛唱片行。
只要心仪的歌手出新专辑,我们就会拿着零用钱去买卡带,卡带买了几年,CD上市后就改买CD,这种集体追星行为,是年轻人必做。
每每打开新买CD的塑料包装,最享受的就是闻着那股独特油墨味、摸着歌词本的触感以及听着每首新歌带来的听觉体验,就能消磨一整个周末,看歌词本的时间有时甚至比读书的时间还多。
为了可以随时听歌,家里的大台音响过于笨重,我决心存钱买小巧的CD播放器。
但那对学生年代的我简直是天价,印象是2000台币(以当年的汇率计算,约等于100元新币)。
好不容易买到了,我上课通勤听歌,读书也听,睡前也听。华语流行音乐可说是我们这一代人,青春小鸟的代表。
多年后,听歌的习惯依旧没变,只是从摸CD,改成摸手机了。
姐妹的“地下”时装秀
周末不用上学,许多小朋友都爱睡到自然醒。
但我总会起个大早,守在电视机旁,锁定我最爱的卡通片:早上9点看完小叮当(哆啦A梦的前称),10点接着看神奇宝贝(Pokemon)。
别以为我这个“电视儿童”只会看卡通片哦!
我也是标准的“港剧迷”,看完《法证先锋》就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成为威风凛凛的法医。
我从小就是个“小宅女”,看完电视没事做,又懒得出门,就打开妈妈和姐姐的衣柜,与妹妹玩起角色扮演,小小的卧房瞬间成了我们时装秀的T台。
当时八岁的我钟情于法医、侦探和间谍这些很阳刚的角色;娇滴滴的公主,就留给五岁的妹妹。
不过,这场“时装秀”也要趁妈妈和大姐不在家的时候,才可以偷偷摸摸地举办。要是大姐发现我们偷穿她的衣服,肯定会向妈妈告状。衣服弄脏了又要洗,也会被妈妈臭骂一顿。
所以,每次一听说妈妈要出去买菜,或大姐约了朋友出门,我跟妹妹就会互使眼色,心中暗喜。
“时装秀”走到一半,还不忘到窗前“把风”,查看妈妈或大姐是不是快要到家了。
原以为爱走秀的我们,长大后会成为明星或模特儿,谁知我当了记者,妹妹则成了设计师。
不能在家中尝试,就在校园尝试的摔角绝招
小学阶段,美国职业摔角一度在同龄男孩圈子中蔚为风潮。
犹记得当时新加坡的五频道(当时还叫第五波道)和马来西亚的TV3皆定时播放美国摔角节目WWF(WWE的前身)。
因为住在新山,同时能接收到新马两地的电视台讯号,因此每周观看两档以上的摔角节目完全不成问题。
荧幕里那些让人血脉偾张的场面,难免让我们一众小粉丝心驰神往。
因此,尽管WWF播出前,总会打出“勿在家中尝试”(Don’t try this at home)的警语,但当时血气方刚,叛逆期正要开始的男孩们,自是置若罔闻。
而且,严格来说,我们尝试的地点是在校园而并非家里吧?(好吧,我知道这是歪理!)
每当下课钟声响起,三两好友便会幻想自己是肌肉发达,动作矫健的摔角手,恣意模仿着电视中那些摔角选手的华丽动作。
教室外的走廊或空地,甚至是图书馆都可以是我们的擂台,墙壁或栏杆就充作边绳,需要做高空动作时便攀上栏杆或椅子。
令人莞尔的是,在那懵懂的年纪,大家未必知道职业摔角是“打假的”,但在现实中模仿时,却也会识相地点到为止。
为了让场面看起来更具爆炸性,大家最常做的便是在“打斗”过程中自行做效果,用脚蹬地发出巨大声响,然后彼此互相配合做出煞有其事的挨揍、挨摔表情。
高人气选手The Rock的Rock Bottom、Stone Cold的Stone Cold Stunner和Undertaker和Kane兄弟档的Chokeslam,都是众人耳熟能详的招式。
回想起来,这活动表面看似暴力,但在大家学艺不精,动作只能做半套的情况下,整个场面看起来绝对是滑稽程度大于暴力元素。
唯一例外的是,如果周遭有女同学驻足围观,少男思春的情怀就可能成为变数。
记得有一次,某个玩伴或许是梦中情人刚好在场,一时没能压抑住想展现雄性风范的渴望,竟没控制好力道,抡起一本词典就往我头上砸,搞得我当下眼冒金星。
时至今日,我也无法确定自己的智力有没有因为那一下重击而减退,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位男同学最终还是没能得到女同学的芳心,我头顶承受的那一记重击算是白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