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了两年多的国际旅游活动近几个已逐渐恢复往日荣景。正所谓树大必有枯枝(下一句蚁粉们请自己脑补或问谷歌大神),“机上奥客”的新闻也开始频频见报。
本周一(14日),一架从峇厘岛飞来我国的酷航班机因一群乘客拒绝系上安全带,导致飞机延迟降落,机长必须二度尝试,才顺利着陆。
事后,涉案乘客从机上被辅警带走,接受当局的进一步调查。
上周二(9日)则有一名白人男子在从曼谷飞抵新加坡的新航航班上行为不检,不听空服员指示回返座位,还向空服员爆粗口,甚至威胁要推倒对方,事后同样被辅警押下机。
“机上奥客”涌现,难道就无法可管吗?又有哪些行为在机上是“雷区”,分分钟可能在众目睽睽下被执法人员“迎接下机”?
先定义何为“机上奥客”
根据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定义,“不受控的乘客”(unruly passengers)、“造成破坏的乘客”(disruptive passengers)指的是那些在机上不遵守空服员指示,或不尊重机舱行为守则的乘客。
简单来说,空服员叫你别做的事,你偏要做;或空服员请你做的事,你偏不做,那你就有可能使自己成为“不受控”或“造成破坏”的乘客。
除了上述标准,还有哪些NG行为是会让人触发“地雷”的呢?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相关资料,这些NG行为基本上都可透过常识(common sense)来界定。
例如:
- 在言语或肢体上与其他乘客或空服员对峙;
- 以任何方式威胁空服员。
这类行为即使不特别说明,一般人应该也不会轻易尝试。
更别说会吓坏整机人的的“诈弹”行为,常人用常理判断,也该知道这是不可为之的举动。
除了以上这类基于常识,不管在空中或地面上,做了都会面临后果的行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还列举了几项以常理来说,一些人可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但在机上却是大大不行的NG行为。
- 拒绝遵守安全指示,例如不系上安全带;
- 大喊大叫、脚踢或敲打椅背及小桌板等。
美国去年9月就曾有一名班机乘客在机上大呼小叫,爆出不少具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意味的字眼且屡劝不听,最终在着陆后被美国警方押走。
国际民航组织(ICAO)还特别提到,在禁烟处吸烟、破坏破坏烟雾警报区或机上其他的安全相关器材,甚至是在不对的时间点使用电子设备,也同样被列入可能构成“不受控”罪名的范畴。
当然,上述“小打小闹”演变成要被执法人员押下机的“不受控”行为前,空服员通常会先好言相劝。
必须强调的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并未将所有可能导致某人被界定为“不受控乘客”的行为穷尽列出。
因此还是那句话:
空服员叫你别做,那就别做;空服员叫你做,那就照做。
如此一来,即可相安无事。
如何对付这些“机上奥客”?
根据国际规范,针对“不受控乘客”的处置方式主要可分为法律制裁及航空公司采取措施这两个面向。
首先,航班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拥有相关的司法管辖权。
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相关手册中指出,针对“不受控乘客”的相关惩戒或制裁措施应交由各国当局决定,因为所谓不受控的行为,不一定在所有国家都属于犯罪行为。
以今年9月的新航“诈弹”事件为例,名为拉安迪·显德(La Andy Hien Duc, 37岁)的美国籍男子,涉嫌在旧金山国际机飞普吉岛,途中在新加坡转机新航航班上谎称有炸弹,并掌掴一名男空服员。
事件造成我国空军出动两架战斗机护航,警方在飞机降落后逮捕被告。
新加坡法庭经审讯后,最终以蓄意伤人罪将他判监4周。
其次,是各大航空公司的制裁措施,例如给予犯事者口头警告,或将其列入永久禁飞名单。
据亚洲新闻台报道,新航、马航和亚航皆强调,他们设有针对乘客的不受控行为的标准处理流程,空服员训练有素,足以应付类似这类事件。
同时,基本上也会在事件发生后,与目的地的有关当局取得联系,以作事后处置。
前文中那位在曼谷飞抵本地航班上行为不检的乘客,在下机后就接获了新航的口头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该男子一度答应接下来会“乖乖”遵守空服人员的指示,新航后来又允许他搭乘另一趟前往哥本哈根的航班。
孰知,他随后在前往哥本哈根的班机上又生出事端,甚至动手殴打一名空服员,新航最终把男子列入黑名单,禁止他往后搭乘所有新航航班。
无论如何,国际民航组织(ICAO)也提到对付“不受控乘客”所面对的局限性。
该组织坦承,一些“不受控乘客”并未受到法律对付,原因是有关当局认为把肇事者和证人带上庭的成本过高。
一些国家也因肇事者并非本国人民,选择不行使司法管辖权。
当然,无论后果是面对法律制裁,还是被航空公司“打入冷宫”,甚或是在众目睽睽下被执法人员押下机,显然都不是太光彩的事。
所以搭机最好还是奉行这套口诀:
空服员叫你别做,那就别做;空服员叫你做,那就照做。
这样一来,肯定百分百不会被执法人员押去“喝咖啡”,也可避免在互联网上“爆红”。